第一条:
“我是耶和华你的神,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。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别的神。”

第二条:
“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;也不可作什么形像,仿佛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;也不可事奉他,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。恨我的,我必追讨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爱我守我诫命的,我必向他们发慈爱,直到千代。”

第三条:
“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;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,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。”

第四条:
“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。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。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、仆婢、牲畜,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,无论何工都不可作,因为六日之内,耶和华造天、地、海和其中的万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,定为圣日。”

第五条:
“当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。”

第六条:
“不可杀人。”

第七条:
“不可奸淫。”

第八条:
“不可偷盗。”

第九条:
“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。”

第十条:
“不可贪恋人的房屋;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、仆婢、牛驴,并他一切所有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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