憐憫是向審判誇勝的 雅各書 2: 1-13 引言: 1. 試想我自己有什麼長處、優點比別人優勝的呢? 2. 在這個世界上,我周圍的人群眾誰是可憐的人?他們可憐之處是什麼? 3. 我們喜歡與什麼人靠攏、比較? 4. 神愛我嗎?神愛那些看來可憐的人嗎?神到底愛他們多或愛我多呢? I. 你信奉榮耀的主嗎?神的 榮耀是什麼? II. 你為什麼偏心待人、用邪惡的意念審判人? III. 神揀選貧窮人,使他在信上富足 IV. 人羞辱貧窮人,靠攏富足人 V. 富足人藐視靠攏他的人, 羞辱他的信仰 VI. 「愛人如己」的律法不能自己做定義 VII. 神審判人充滿憐憫 VIII.人不能審判人,只能憐憫人 總結: 審判是神的權柄;憐憫是神的屬性;人常存憐憫的心,才能明白神的心意;做憐憫的事,才能得到神的憐憫的審判。